{{ $t('FEZ002') }}學科中心|
一、依據:
(一)全民國防教育法。
(二)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。
二、目的:
(一)推廣資訊和通訊科技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Technology,ICT 融入全民國防教育教學,鼓勵教師廣泛運用。
(二)建構教官師 核心素 養, 順應時代脈動與社會需要 認識國際情勢與國家處境, 增進對國家安全議題之認知 ,提升教學知能 。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。
(二)主辦單位:全民國防教育學科中心。
(三)協辦單位: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。
四、參加對象:各單位學校教官 及 全民國防教育師資。
五、辦理時間:110年11月19日(五) 上午10:00-12:00。
六、師資:林建隆(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)
七、講題:未來犯罪,現在進行中 從台灣詐騙集團到全球網路戰
{{ $t('FEZ003') }}2021-11-19
{{ $t('FEZ004') }}2021-11-3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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